建立质量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规范的管理、有效的制约和高效的机制,能够自我发展和完善有机整体。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工作的质量管理作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包括:实验室准入、操作规范、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消毒效果评价、细菌和保存、废物处理和事故处理、实验室生物风险评价等生物安全规章制度应纳入单位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质量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必须确定总负责人,明确管理部门、检测部门、安全部门、部门职责、相互关系和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成立生物安全监督员和内部审计员队伍,定期进行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要求各部门执行本单位编制的实验室质量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各护系统的运行和改进。
人员管理
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是人。实验室人员缺乏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会在各个环节产生暴露的风险。因此,必须大力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人才队伍建设。
人员进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严格控制准入,确保所有实验人员,特别是客座人员和新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验室制度、安全操作程序和实验潜在危险等相关内容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操作前签署生物安全知情同意书,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一般情况下,易感人员或感染后会有严重后果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或动物房,如身体开放损伤、发热疾病、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等。
人员培训所有实验人员还必须每年更新知识并接受额外培训。培训方法可分为全员培训和专项培训,专项培训包括管理和操作。重点防止气溶胶操作、锐器操作、生物安全柜使用、防护用品穿戴、样品运输、事故处理、逃生演练等,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健康监测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测也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实验室应充分了解每个病原体的生物危害,制定健康监测计划,储备预防性药物。针对致病性、传播力、免疫注射、预防,及时识别患病实验人员,只要临床体征和病原体相关干预和医疗管理,提高预警能力。
管理菌(毒)种和阳性样本
菌(毒)种和阳性样本不仅要保持生物原有特性,还要考虑传染源,避免意外暴露,防止恶意利用或生物恐怖袭击。
菌(毒)种和阳性样品的保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一种或者规定应当提交菌(毒)种保存单位的菌(毒)种应当及时交付。二、三、四种细菌(毒)种和阳性样品应当建立专门、标准化的保管室,实行双锁管理制度。注意保存场所和设施应具有一定的防盗能力,人员进出可控制,配备消毒、急救、防护用品,建立检查、销毁、收集制度,实施疑似样品和细菌的管理。
细菌(毒)和阳性样品的运输人员应熟悉相关生物安全知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跨省运输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细菌(毒)或样品时,还必须报省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审批,提交上级有关机构,颁发准运输证书。
环境与设备管理
按照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管理。
实验室环境和设施设备要求生物安全二级(BSL-II)实验室是使用广泛、涉及广泛的生物安全实验室,除满足生物安全水平外,(BSL-I)除实验室设施设备要求外,还应配备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器、洗眼设施,防止节肢和啮齿动物进入,并自动关闭门窗、防虫纱窗。
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实验室设备和消耗材料的质量,制定操作程序,合理使用,规范操作。高浓度感染材料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高压器应考虑放置点,锐器的使用和储存也应满足要求。消防器具不仅应满足实验室的特殊要求,而且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废弃物安全
废物安全管理的管理是预防生物安全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培养物、储存物、垃圾等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必须以安全为目的。首先,应当对当地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武器还必须牢固、防漏、盖好的容器,密封后运出实验室销毁。实验室不仅要制定消毒系统,储存消毒剂,还要保证消毒剂的有效性,判断消毒效果。
个人防护和应急预案
不同的保护等级要求不同的保护用品和管理要求。生物安全二级。(BSL-Ⅱ)实验室至少应有一套防护用品,包括头部、面部、身体、手、脚保护等。实验室常用的防护手套和防护服应制定一定的保有量和保质期检查制度,避免使用时发现无防护用品或使用过期防护用品。实验室事故发生时,应执行应急预案,服从现场指挥官的调度。物资储备准备主要包括应急照明、报警、维护、应急消毒。不仅要准备好照明、报警电话号码、工具箱、应急箱、洗眼器、应急喷淋器、消毒器械、消毒剂等物品,还要规定火灾报警、盗窃、水险、设备故障、样品泄漏、人员暴露或感染等处理方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取决于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实验室设施的建设、防护设备的配置和管理体系的完善。领导重视,建立管理团队,明确职能分工和部门职责,加强培训和沟通,提高管理水平。